大公网长春13日电(大公报报记者赵文博) 为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防止商品房交易风险,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日前,延吉市政府决定,新建商品房一律实施预售资金监管,禁止非法团购。
根据《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预售资金监管和禁止非法团购的通知》要求,新建商品房一律实施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遵守《延边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和《延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不得违法、违规销售。在延吉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研究开发项目之前,承担项目开发任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向延吉市政府递交禁止违规团购承诺书;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预售房合同时,一律到房产部门现场签约,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按号登记,否则不予备案;对房产签约时预售价格明显与市场不符的项目,将由公安、税务部门参与调查,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严禁非法房屋团购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格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对涉及非法团购的市属单位及机关团体,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对涉及非法团购的企业,将停止其开发一切项目。